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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


2025-06-18

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是推进农业现代化、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,其核心在于转变传统小农生产方式,构建集约化、专业化、组织化的现代农业体系。以下是关键路径与策略分析:

1. 政策支持体系构建

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:设立专项扶持资金,对家庭农场、合作社等主体的设施建设、技术升级给予直接补贴,实施所得税减免政策。

金融创新:开发"农机贷""土地经营权抵押贷"等金融产品,引入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,降低融资门槛。

土地制度突破:推进农村"三权分置"改革,建立区域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,破解规模化经营的土地约束。

2. 主体类型差异化培育

家庭农场:重点培育适度规模(50-300亩)的粮食种植型农场,建立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标准,强化代际传承培训。

农民合作社: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,健全理事会、监事会治理结构,推广"生产合作+供销合作+信用合作"三位一体模式。

农业企业: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,探索"企业+合作社+农户"的订单农业模式,建立风险共担机制。

3. 科技赋能与产业升级

智慧农业应用:推广物联网监测、无人机植保、智能灌溉系统,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。

品种技术革新:联合农业科研院所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,推广稻渔综合种养、林下经济等复合生态模式。

产业链延伸: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,培育预制菜、休闲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,鼓励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旅游、农事体验等三产融合项目。

4. 市场化能力提升

品牌化战略:推动地理标志认证,打造区域公用品牌,建立差异化包装和营销体系。

电商渠道拓展:构建"短视频直播+社区团购"立体销售网络,与生鲜电商平台建立稳定供货关系。

联合采购与议价:组建农业经营主体联盟,实现农资集中采购、产品统一定价,增强市场话语权。

5. 风险防范机制完善

推动农业保险"扩面提标",开发气象指数保险、价格保险等创新型险种。

建立区域性农产品滞销预警系统,配套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和应急加工能力。

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养老保险专项政策,解决经营者后顾之忧。

当前发展需注意三个矛盾:土地细碎化与规模经营的矛盾、小农户与现代市场的矛盾、短期效益与生态可持续的矛盾。未来应着重构建"政府引导-市场驱动-主体参与"的协同机制,通过数字技术重构农业生产关系,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从"小而散"向"大而强"转型。

标签:经营主体